“这是个审查会,也是个培训会,还是个宣传会,让我们受益匪浅,建议今后你们能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此类普法宣传活动,让老百姓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回去后我也会尽快组织本村村民学习。既然嫌疑人已经做好补植复绿工作,我也恳请检察院对这5名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8月21日下午,郴州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资兴市森林公安局、资兴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及清江林管站、清江镇政府干部、清江镇玭珠村、上垅村等12个村村委会干部代表、组长代表、村民代表就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何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查。
先由检察人员汇报了案情,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且有自首情节,悔罪表现明显,拟做相对不诉处理的决定,并充分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
与会人员就本案的处理各自发表意见,均赞成检察院的处理决定,也提出了很多可行的建设性意见,并称在这次会上学到了许多知识,会后还会将学到的知识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看着踊跃发言的各位代表,检察人员李江萍深感欣慰,在认真听取意见的同时,以案释法、耐心答疑解惑,倡导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针对各位代表的疑问,林业局的同志就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范围等做了专业解释,同时给大家普及了林业采伐的相关程序。
此次公开审查取得了圆满成功,较好地提升了该案的法律效果,提高了市民对野生动植物乃至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为打好青山保卫战凝神聚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