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午,在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五楼公诉科会议室里正在进行着一堂特殊的法律教育课,受教育者是刘某、曹某、陈某等18人强迫交易案的15名不起诉犯罪嫌疑人。
自2016年6月份以来,在资兴市东江街道罗围社区渡口组瑞泰时代广场的各个业主装修期间,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陈某为首的30余名渡口组村民,在业主运送装修器材、家具电器时,采取围堵、言语威胁、堵电梯门等多种方式强行要求搬卸货物,实施强迫交易。且搬运费比正常市场价格高出50%以上,部分货物的搬运费更是高出100%以上。曹某、刘某、陈某等人强迫交易多次,总非法获利10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二项,涉嫌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等的情节严重的行为。强迫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认为本案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多,涉及的受害人也多,社会影响大,确有打击的必要,于是以强迫交易罪对刘某、曹某、陈某提起了公诉。考虑到本案的案发原因是因为嫌疑人的土地被征收,没有生活来源;其次考虑到嫌疑人均是上了年纪的人,外出谋生不容易,其中部分涉案嫌疑人还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所以对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其他15人分别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法制教育课上,公诉科检察官给大家介绍了检察院和公诉科的职能职责、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等法律知识,重点讲解了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对社会的危害,并结合全国类似案件及处理情况,告诫大家,今后要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制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教育课结束后,检察官宣布对1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5名被不起诉人员纷纷表示,经过这堂教育课,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及该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受益很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遵规守纪,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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