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陆春荣)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探索参与案件督查工作,从办案程序上和案件实体处理上发现违规违纪的线索,避免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案件督查结束后,监察部门以一案一表的形式制作《案件督查意见表》,并对每月督查情况汇总分析,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自今年5月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已经督查案件82件115人,既加强了内部纪检监督,又与案管部门构成案件质量监督的立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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