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法制日报》政法新闻版报道了《资兴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件件有回音》,对资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做了专门报道。
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资兴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件件有回音
本报记者阮占江 帅标
本报通讯员 彭跃军
截至6月20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发出的57件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效解决了有案不立、有案难移、有案移不动状况,为依法治市彰显了检察力量。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资兴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从4月1日开始,该院联合资兴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2018年向公安、法院、环保、房产、林业、国土、安监、教育、城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先后发出的57件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1件纠正违法通知书开展“回头看”,在“回头看”中查“短板”,重落实,强提升,形成合力。通过“回头看”,被监督单位认真对待检察院发出的法律监督文书,按照检察建议切实抓整改,有效根治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促进了行政执法。
2018年4月,针对有的公(廉)租房住户不按时缴纳租户租金,有的转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资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中心城区13个公(廉)租户小区、5100多套公(廉)租户进行上门摸排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向房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截至2018年底,房管部门共清缴公(廉)租房历年所欠租金200多万元,新增补缴租金600多万元,清退不符合承租条件130户。
在“回头看”中,资兴市检察院和资兴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发现公(廉)租房管理仍欠规范,无故拖欠和不按规定腾退房现象依然存在。针对这一情况,资兴市检察院与资兴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督促房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公(廉)租房管理办法》,无故拖欠和不按规定腾退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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