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旧栏目 > 法律监督

检察官现场办理文物保护案

检察官现场办理文物保护案

近日,资兴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资兴市唐洞街道石鼓村程子楷故居,现场办理文物保护案。

程子楷(1872—1945),字嵩生,湖南省兴宁县人,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1891年赴衡州参加府试,逐渐受到变法维新思想影响。1894年以生员资格赴长沙赶考,选为拨贡,经朝考后补为湖北枣阳县知县。1905年弃官赴日本留学,并加入中国同盟会,谒见孙中山先生,倡言革命。1909年学成回国,投身反清革命。19111013日赴武昌,在黄兴所在的汉阳昭忠祠总司令部任总司令部参谋。不久,返湘出任湖南独立第四旅旅长,驻防岳州,整休军队,蓄积革命力量。1913年因参加二次革命,遭袁世凯通缉,避走日本。1915年袁世凯谋划称帝,程子楷自日本回国,入广东肇庆护国军第二军,任第一混成旅旅长兼攻赣右翼司令,率部与北洋军作战,屡立战功。191666日袁世凯称帝失败,在一片声讨中死去。1917年程子楷又追随孙中山先生参加护法战争。北伐战争爆发后,参加反吴(佩孚)委员会,支持国民革命军北伐。马日事变后,愤然辞去一切职务,归隐岳麓。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程子楷力主抗战,出任湖南省政府军事参议,参与三次湘北会战,赴前线慰劳伤员。后来,日军大举南侵,被迫避归资兴乡里。日军侵入资兴时,程子楷避

入中西乡木桥垄山中。日军深知程子楷的名望,因此四出搜寻,企图胁迫程子楷出任伪职。1945212日由于汉奸引路,程子楷不幸被日军找到。日军威胁其出任伪职,程子楷不为所动,且痛斥日寇,遂遭幽禁。程子楷痛感山河破碎,忧愤交加,自缢殉国。1946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追赠程子楷上将军衔。

程氏大屋(程子楷将军故居)位于资兴市程水镇石鼓村第六组,始建于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故居座北朝南,砖木结构,面积2868平方米。整栋建筑有正房72间,杂房18间。正栋七扇大门,六条直巷,21个天井,两条横巷把正栋分为上、中、下栋,形成上中下三厅一体,上厅北墙嵌有精致的雕龙神龛,中厅挂有香山一老寿诞大牌匾,两边配阴阳木刻的烫金对联,大门口悬挂着先人的学位、荣誉牌匾。故居外观恢弘大气,屋檐墙垛是鸡冠斗子(马头墙),内饰雕刻精湛,泥塑龙凤、蝙蝠栩栩如生。故居前是一块1300平方米的禾坪,供晒谷用,禾坪外沿设一道青砖围墙,总长85米,围墙外有5口池塘。故居后用卵石砌成一道长200米、宽2米的土墙,上栽翠竹,翠竹把故居半包围起来。2011124日,程子楷故居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现场办理案件中发现:程子楷故居无专人进行管理,年久失修,部分房屋倒塌,残存的建筑满目疮痍、摇摇欲坠,未见保护范围界限标志,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防范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没有按规定配置。

资兴市检察院针对相关部门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尽到履行职责任,致使历史悠久的程子楷故居面临荒废的危险,文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历史文化可能缺失,社会公共利益将受到损害。1024日,向资兴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建立健全四有档案,固定保护范围,设立界限界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根据程子楷故居的现状,设计相应的文物保护方案,确保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东江中路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电话:0735-3322000

技术支持:捷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