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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常识

 

(一)什么是举报
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告发并要求对其依法查处的行为。

(二)发现贪污贿赂或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向哪里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各级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是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报案、控告的常设机构,举报中心直接受理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举报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的举报;
2、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举报;
3、犯罪嫌疑人的投案自首。

(三)举报有哪些方式
1、电话举报:即拨打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根据语音提示,如实反映问题。
2、来访举报:即直接到检察机关举报中心接待室当面如实反映有关问题。
3、信函举报:即把所有要反映的问题整理成书面材料,邮寄到检察机关举报中心。
4、预约举报:可事先与检察机关接待举报人员约定时间、地点举报。
5、网上举报:即登陆检察机关(www.12309.com)网站举报。
6、其他方式: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

(四)怎样举报最有效
1、举报宜早不宜迟。发现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行为或线索时,要立即举报,不要拖延、推迟。
2、具体举报查处快。举报应实事求是,夸大其词、添枝加叶,其结果是让检察机关浪费时间、精力,还耽误了及时处理。
3、实名举报令人信。实名举报增强举报内容的可信度,方便侦查人员与举报人联系了解情况,查起来方便,比匿名举报效果好。
4、逐级举报立案早。举报材料一般由当地检察机关查处,举报到上级还是要转本地查处,耽误了时间,不如直接举报到本地检察院查得早。
5、多头举报易泄密。多份举报材料盲目乱投,可能导致泄密,暴露举报情况,给他们提供隐匿、毁灭罪证的机会。
6、举报材料写周详。举报材料中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尽量详细。如: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单位地址、家庭地址,举报的犯罪事实尽量讲清事实和过程,提供证人和证据的情况,并字迹端正、书写清楚。
7、根据管辖来举报。人民群众了解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就可更有效地拿起举报这个法律武器,与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检察机关对举报人有哪些保护措施
1、举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2、举报的受理、登记、转办、保管等各个环节应当严格保密。严防泄露和遗失,不准私自摘抄、复制、扣押、销毁举报材料。
3、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
4、严禁将举报材料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交给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5、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或复印件,不得暴露举报人。

(六)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如何处理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查证属实的,应当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构成犯罪的,由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打击报复举报人不构成犯罪的,由检察机关及时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七)对举报人员有哪些奖励措施
各级人民检察院专设举报奖励基金,由举报中心管理,专款专用。举报人举报的事实,人民检察院经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在案件判决生效后,按其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有重大贡献和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