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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检察院侦查办理的两个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件”

【中国网-传媒经济】湖南消息 3月4日,笔者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评选结果的通报》中获悉,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办理的郴州市公安局原禁毒支队民警王斌、余菁徇私枉法案和林检科深挖漏犯追捕追诉何占兵等4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闽楠案,分别获得201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林检部门十大优秀案件”。

2013年5月以来,郴州市和资兴市两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在省、市检察院领导的指挥下,对王斌、余菁涉嫌犯罪案进行依法立案侦查。该案侦查过程十分艰难,案发时间是2009年7月,由于时过境迁,很多证据湮灭,加之举报人不断上访并向媒体披露案件经过,案情和证据几乎没有秘密可言,同时王、余二人反侦查能力很强。面对困难,两级检察院经过缜密初查,在两个月内取得了初步证据。资兴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于同年8月3日及时对王斌作出了逮捕决定,余菁于8月30日向检察机关自首并由资兴市检察院予以取保候审。同年9月29日,两级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审查,王、余二人在办理曹某、邓某贩卖毒品案过程中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遂于2013年11月18日以徇私枉法罪向资兴市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1月22日,该案在资兴市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周密举证,并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释法说理,王、余二人当庭表示认罪。

2014年6月份后,该院林检科在审查侦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何占兵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闽楠一案中,依法深挖漏犯,追捕3人,起诉1人,使该案犯罪人员全部受到法律的惩处。

据了解,案件质量高、办案效果好是此次优案评选的标准。近年来,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案件质量高标准为生命线,每年都开展优案评比活动。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办案工作屡创佳绩,并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评审,成为郴州市两个创建全国科技示范院之一。(曹仙忠 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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