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资兴市人大负责,受资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并报告工作,接受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资兴市委领导。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在全市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有: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院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资兴市内的人民检察工作。根据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负责应由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5.负责应由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积极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全院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做好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机关内部教育培训工作。
10.规划和指导全院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1.负责其他应当由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包含的主体范围是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支出总计2342.88万元,较2019年2698.56万元减少355.68万元,降幅13.18%。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两房建设”拨款资金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6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6.08万元,占比82.3%;其他收入293.84万元,占比1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9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32万元,占比78.95%;项目支出418.92万元,占比21.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049.0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56.57万元,减幅14.82%。财政拨款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减少80.36万元;二是“两房”建设项目2020年度结转结余资金670.7万,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两房”建设项目813万,其他项目资金结转9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23%,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8.39万元,增幅4.84%。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支付工程款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83.54万元,占比87.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2万元,占比4.23%;卫生健康支出62.04万元,占比3.66%;住房保障支出79万元,占比4.6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4.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1%,其中:
1、公共安全-检察-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1065.93万元,决算数104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员额检察官欧丽兰和政治部主任何华香(正科级)退休,部分经费由剩余。
2、公共安全-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24.91万元,决算数4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办公办案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办案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
3、公共安全-检察-“两房”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数369.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 “两房”建设资金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4、公共安全-检察-检察监督支出年初预算为19万元,决算支出数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66.2万元,决算数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7.1万元,决算数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年中实际开支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33.1万元,决算数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28.94万元,决算数2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79万元,决算数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98.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5万元,支出决算为37.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6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未开展因公出国项目。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上年度未开展因公出国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的6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幅度较大,比上年增加了2.4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机关党建等中心工作增加,公务接待任务加重。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0.97万元,完成预算的98.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4.77万元,减少13.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4万元,占16.7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7万元,占83.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未开展因公出国项目。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组98个、来宾320人次,主要是接待省内检察机关和省内相关部门交流工作和协办案件等。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7万元,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执法执勤办案等所需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和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院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87万元,比2019年减少30.08万元,降低5.69%。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举办培训、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费用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9.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61%。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车辆8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1〕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我院由办公室牵头,各内设机构配合,采取检查支出账目等方式,收集整理了经费支出的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年主要事业成效方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96件,办结908件。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数位于全省前列。探索了一个对不起诉案件“四步就地工作法”模式,被《检察日报》以新名片向全国检察机关推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达到88%,挤进郴州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先进行列。获得了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方面。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制定了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好。
3.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了支出的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乱发奖金、钱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干警教育培训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用于未归口社保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补贴(项):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种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编制,详细网址如下:
(https://www.hn.jcy.gov.cn/xwfb/jcyw_1334/gzbg_1368/2021/content_78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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