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资兴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资兴市范围内的检察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我市检察工作任务。
3对资兴市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4.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
5.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6.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8.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9、负责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只有本级,无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92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8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348.1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84.9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58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13.62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拨款减少11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增加484.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926.9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731.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87.59万元,主要是湖南省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远程提讯室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项目开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26.9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31.97万元,占89.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占3.7 %;卫生健康支出34万元,占1.75 %;住房保障支出90万元,占4.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139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536.4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专项业务费支出536.47万元,为业务工作经费,用于援疆、扶贫、扫黑除恶工作、档案数字化建设、安可替代产品等办公设备更新、公益诉讼检测设备购置和院区修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0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9.02万元,上升24.7%,主要是2022年日常办公经费、邮电费、办案差旅费、聘用人员经费保障劳务费增加较大。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2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5万元,项目支出536.4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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