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六大新行动”,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资兴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先后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检察案例研究基地等郴州市级以上荣誉27项,1个案件荣获全省优秀检察建议,2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围绕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有效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从重从快打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诈骗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类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33人、提起公诉30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对涉恶犯罪提起公诉15人,依法不认定涉黑犯罪9人。协同推进打击涉缅北等电诈专项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48人,以法治力量维护网络安全。
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38人,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提起公诉21人。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刑事“挂案”清理等专项监督,纠正无管辖权案件2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101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职务犯罪提起公诉8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倾力推进社会治理。持续加强醉驾、掩隐、帮信等常见多发犯罪治理,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危险驾驶、帮信、掩隐犯罪同比分别下降35.37%、68.75%、33.33%。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50人、不起诉179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0%,一审服判率91.95%。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抓实领导包案、公开听证、下访接访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派员常驻综治中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128件。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办理的律师违法履职监督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通过国家宪法日宣誓、送法“四进”、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发放普法资料3800余份,受众3万余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32件,开展公开听证案件32件次,接待律师阅卷174次,公开案件信息831条。开展“检务直通·代表委员一路行”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检察为民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着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检护民生、食药安全益路行、无障碍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特殊人群权益犯罪,办理相关案件32件。支持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39件,帮助追讨欠薪、抚养费、赡养费66万余元。支持智障儿童袁某追讨抚养费,获得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8名因案致贫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积极融入灾后恢复重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涉农犯罪提起公诉23人,选派驻村工作队,投入20余万元扶助联系村,及时帮助解决诉求40余项。
着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人、提起公诉17人。对“问题少年”宽容但不纵容,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23人;对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性大的11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制发督促监护令26份。全面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选派1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形成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合力。
着力筑牢东江湖生态司法屏障。开展东江湖生态保护专项行动,依法起诉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3人。会同公安、法院和农业农村部门严惩袁某等13人非法捕捞系列案,成功捣毁“捕-运-销”黑色产业链。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入湖口固体废物污染、污水直排、农用船舶油污等严重影响东江湖生态环境问题开展整治,办理涉东江湖公益诉讼案件1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人,通过劳务代偿、增殖放流、生态损害赔偿等方式,助力生态环境修复。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更加坚定有力
刑事检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2件,对遗漏犯罪追加逮捕、追加起诉6人。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情形73件次。提请刑事抗诉2件均获改判。抗诉的王某某、喻某贩卖、运输毒品案,王某某、喻某分别增判有期徒刑6年和4年。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2人次,纠正脱管漏管9人,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人。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深化。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85件、行政检察案件24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纠正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57件次,采纳率98%。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对民事终本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1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监督纠正唐某错误婚姻登记,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两法”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80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93人,防止当罚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稳步拓展。在法定15个领域内全面充分履职,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2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17人。向4个乡镇制发加强农用船水上安全管理检察建议,推动强化船舶源头管理和水上安全。对骗取医保、高龄补贴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职能部门共同保护国有财产安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深化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代表建议转化成检察建议8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1件,针对代表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办理校园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督促规范政务公开防范个人信息泄露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还荣获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检察队伍更有动力和活力
筑牢政治忠诚之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政治轮训等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参加各类政治轮训39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43件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提升履职尽责之能。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交流1名院领导、招录青年干警4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行每案必检,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检查案件430件,评查案件56件,整改各类问题51个,案件优质率同比提升20%。加大对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适用模型成案17件。持续深化导师带新人、四优评选、干警上讲坛、技能竞赛、听庭评议等活动,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院跟班学习、对口援疆等,强化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涌现出全省业务标兵、全市业务能手等郴州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30个。
夯实纪律作风之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作风纪律 锻政法铁军”和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治等专项活动,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结合提级巡察、政治督查、审计整改,对照学习教育问题清单逐项查摆,自查自纠不担当、政绩观偏差等11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机制7项。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让干警把更多精力放到高质效办案上。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5件,源头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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