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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最美年华献给了花季少年

她将最美年华献给了花季少年

 ----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江萍

人生最美的年华是30到45岁,而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江萍却将这最美年华献给了花季少年,十多年来,在她的帮助挽救下有120多名失足少年重返学堂,走上了阳光之道,有30多个家庭重新回到了幸福的欢声笑语之中,有12名迷途少年浪子回头,考进了高等学府,有8名失足少年走上了自谋职业之路。

李江萍,女,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一级检察官,现任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资兴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资兴市职业中专法治副校长,资兴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团成员。李江萍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工作(简称“未检”工作)10余年,她把全部心血都投入到了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在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她对于法律知识的宣传、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她扎实的工作特别是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中效果显著,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市民的一致好评。

刻苦钻研 提升能力

众所周知,学校是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治教育的重要对象,而“未检”工作者作为学生的表率,更应知法、懂法,要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因此,作为资兴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团成员的李江萍在紧张的办案中,抓住点滴时间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家庭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做好详细的学习笔记,努力提升自己作为一名青少年普法教育者的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来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增强法律观念。

在学习中她不断创新机制,打造工作品牌。2016年在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资兴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设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室,积极探索“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绩斐然,工作情况多次在省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她带领的“未检”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未检工作先进集体”,她个人被评为“全国未检工作先进个人”。

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为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李江萍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全面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李江萍带领其“未检”团队结合身边的真实典型案件精心编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治读本》、《检察官寄语》、《倡议书》等,通过电视台及新媒体以案释法、迷途知返情景剧、小品表演、法治宣讲等把普法教育工作延伸到学校、社区、乡村、企业,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30万余人。她们的普法教育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深受学生、家长和老师们的青睐,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受侵害案件逐年下降,营造了良好的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强化联动  提升效果

在李江萍的极力助推下,资兴市检察院与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单位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取长补短,联合“五老”成员单位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全市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抢答赛等,设立多个法治教育基地、法治观护基地及留守儿童关爱点。筹资100余万元建设的资兴市青少年宫法治教育基地,声光电一体,以案释法,现场解说,免费向全市中小学生开放,并成为资兴市57所中小学每学期开学后第一课的法治教育基地,开放以来受教育人数达40余万人。

教育挽救 爱心感化

在长期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中,李江萍对“失足”问题少年,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讯问时少了几份严厉,多了几份循循善诱,和他们交心,教他们学法,帮他们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为他们指明人生道路。2019年她办理的曹某故意伤害案,在校学生曹某因一时冲动与他人发生斗殴致人轻伤。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后,李江萍联合家长、市职中师生、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关工委对其共同帮教挽救,曹某改掉了不良习惯,潜心学习蛋糕制作技能,打造自己的品牌,并代表资兴市参加郴州市级技能大赛,获得好的成绩。某校园欺凌案,性格内向的刘某被多名同学围殴致轻伤,因恐惧产生心理阴影,出现应激性精神障碍需要长期就医治疗,肇事人员均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追究刑责,家长对赔偿事宜相互推诿,刘某母亲找到李江萍求助,李江萍了解情况后,与同事及时对刘某进行心理疏导,并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支持民事起诉,最终为其追得赔偿款15万元。

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

李江萍将她最美的年华献给了花季少年,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获得了上级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李江萍所在的部门先后荣获 “郴州市青少年文明号”“郴州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她本人先后荣获“郴州市检察系统最美法治副校长”“资兴市第二届十佳平安卫士” 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七次。

今年5月23日,从首都北京传来喜讯: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发布的《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的决定》,李江萍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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